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典型问题案例精解 202103 王丹丹,10000G+法律实务课程,视频+课件+法律文书+合同范本+法律书籍(3000+本好书在线)。


添加微信:AIRZ414012511


网站1.png


婚烟有效是审理所有离婚纠纷案件的前提,民法典》对婚烟的救力间题致原《婚烟法》作了重大调整,荆除了疾病对于婚姻效力的影响,同时增加了重大疾病的婚前如实告知义务。

《民法典婚烟家庭集(草案)三审稿》中新增的“以伪造、交造、目用证件等方式骗取结婚登记无效”的规定并没有在正式稿中出现。

此外,《民法矣》对解除婚烟关系的规定采取了较为弹性的态度,设置了30 日窝婚“冷警期”及“判决不高后分居满一年应判离”的规定。

本编除对上述问题进行分析之外,还对近些年来讨论尤为热烈的下调法定婚龄问题为何没有出现在《民法典》中子以解释,力图让读者对该部分的认识更加全面。


01《民法典》新增“离婚登记需三十日冷静期”有何积极意义?


原告:张某(女方)

被告:王某(男方)

原告张某和被告王某于1995 年自由恋爱,于 x x x x年x x月 x x 日生育女王小某(现已结婚并独立生活),后两人于 x x x x 年 x x月 x x 日在山东省平度市民政局登记结婚。原、被告婚后初期感情较好,后由于家庭琐事发生矛盾,导致夫妻关系紧张。2019 年5月,被告因怀原告出轨而打了原告,事后双方黑和好,但感情仍然产生了隔阁,原告以夫喜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至法院,要求与被告离婚


原告观点

原告张某认为,其与被告王某在婚后夫妻关系一直不好。被告脾气不好,生性多疑,喝酒吸烟成习,对家庭极不负责,不能挣铁养家,还常因家庭琐事无端打骂原告。

原告为了女儿只有一忍再忍。原、被告曾多次协议离婚未成。2019 年5 月,被告再次对原告打骂后,原告与被告开始分居。原告认为,被告的行为导致夫妻关系无法维持夫妻感情破裂,已无和好可能,请求法院判决离婚。

被告观点

被告王某认为,其与原告年龄都大了,家庭不能破裂。另外,王某认为其与原告的矛盾并非其一个人的过错,原告亦应当有所反思,遂不同意离婚。

法院观点

在案件审理过程中,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考虑到原、被告结婚时间较长,且双方并未分居,给予一个月的离婚冷静期。但双方在冷静期内并未明显改善婚姻状况。

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认为,夫妻应当互相忠实,互相尊重;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,互相帮助,维护平等、和睦、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。

原、被告自由恋爱,结婚已有20 多年,其夫妻感情相对较深。尽管原、被告为家庭琐事发生吵闹,但双方之间并没有发生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事情。

2019 年 5 月双方发生的矛盾,被告已经选择了原谅,原告亦不应再耿耿于怀。因此,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认定其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烈,尚有和好的可能,故不宜准许原告的离婚诉请,并建议原、被告今后应该珍惜多年的夫毒感情,加强沟道,相互尊重,和睡相处,努力改善夫毒关系,判决不予准许原告张某与被告王某离婚。